问题: 县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医疗机构使用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行为作出以下处罚。①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使用的产品和违法所得②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③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④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 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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