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根据《青海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计划生育假、哺乳等为由,降低、取消女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限制女职工()。
A: 晋级
B:晋职
C: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D: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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