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李阳女士入职一家豆制品厂,职位是豆腐加工员。由于之前她曾做过豆制品加工,她高超的技术水平也得到了厂长和同事的一致认可,然而,正式转正后她发现自己的工资明显低于本厂同为豆腐加工员的男性职工。在困惑之中,她向人事科同事询问,得到的答复是:员工工资执行的是《豆制品厂岗位工资管理规定》。按照规定,李阳作为女性,在体力上远不如男性职工,工作成果也会比男性低,所以女性豆腐加工员的岗位工资比男工少。关于本案说法
A: 男女在体力上存在差异,豆制品厂同工不同酬并无不当
B:李阳有权向豆制品厂主张与同岗位男性职工支付同等工资
C:按照《豆制品厂岗位工资管理规定》发放工资,属于企业自主经营行为应予支持
D:以上均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