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某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2月销售乙类卷烟1500标准条,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87000元。已知乙类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为36%,定额税率为0.003元/支,1标准条有200支;增值税税率为16%。则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为()元。
A: 87000÷(1+16%)×36%=27000(元)
B:87000÷(1+16%)×36%+1500×200×0.003=27900(元)
C:87000×36%+1500×200×0.003=32220(元)
D:87000×36%=313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