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柳某,男,1999年9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2020年12月,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咸阳市三原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缓刑考验期自2020年12月14日起至2021年10月13日止。矫正期满后,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向柳某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通知()。
A: 泾阳县人民法院
B:三原市人民法院
C:三原人民检察院
D:三原市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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